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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未告知房屋是凶宅 能否可认定卖房人存在欺诈?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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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张某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在购买时房主都未告知,该房屋曾经存在一个妇女上吊的事实。张某在买下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周围邻居告知,该房屋曾经有一位妇女上吊的事实。张某现以卖主隐瞒事实,对其身心造成很大伤害为由要求卖主返还房款。
常州房产律师:在我国传统的观念里,人们一直对非正常死亡,也就是俗说的“横死”的人都比较有恐惧感,虽然案例中该房屋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也不影响张某的正常居住,但是毕竟我国现实中,对于上述所谓的这种凶宅,对好大一部分购房者来说基本还是会避而远之,同时在实际交易中,该种房屋对与商品房的价格也会有重大影响。针对张某遇到的这种情形能否要求卖主退房呢?根据《合同法》规定:由于卖房方在卖房时隐瞒了事实存在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方张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与卖房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说张某有权要求退房,返还其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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