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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醉驾女撞死朋友被判刑1年赔款78万并获原谅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11
去年9月3日凌晨3点,26岁的陈思思无证醉驾一辆奥迪Q5越野车,在成都二环路人南立交桥进城方向下桥处,以时速80公里追尾了一辆出租车,造成出租车上2人受伤1人死亡(华西都市报多次报道)。
当场死亡的万先生不仅是陈思思男友的好友,还是刚领了结婚证正准备举行婚礼的新郎,而陈思思的车才按揭买了几个月。由于无证驾驶,保险不予赔付。
昨天,成都武侯区法院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思思有期徒刑一年。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陈思思父母在过去的半年里筹到70多万元用于赔偿,并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
去年一年,成都地区发生112起涉酒交通事故,陈思思是其中一名当事人。成都近几年发生了数起醉驾死亡交通事故:2008年孙伟铭无证醉驾,造成4死1重伤,后因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2010年,曾酌在IT大道醉驾撞死3人,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与这些醉驾酿事故者相比,陈思思为何以交通肇事罪判刑一年? 女司机无证醉驾撞死男友的朋友
这起事故发生于去年9月3日凌晨。事发前,陈思思在酒吧里喝了约4杯洋酒,后开车去接喝醉的男友胡先生。当时,胡先生的两个朋友则叫了辆出租车在前方行驶。当车行至二环路人南立交下桥处时,为了躲避前方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出租车轻踩刹车减速。而酒后的陈思思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了下去,追尾了出租车。巨大的惯性,将出租车撞飞到桥下,车头调转180度,滑行距离超过28米。坐在出租车后排的万先生当场死亡,司机和另外一名乘客受伤。
经过血液检测,陈思思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75.7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3倍多。调查显示,陈思思没有驾驶证。赔偿78万获谅解交通肇事获刑一年 昨日上午,成都武侯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思思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被告律师提交了赔偿收条和谅解书,陈思思及其家属已赔偿78.1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赔偿死者家属。当被告律师念出长长的赔偿收条和谅解书时,陈思思开始抹泪抽泣。
法院查明:被告及亲属在取证、调查及审理阶段大力配合支持,两次开庭及起诉阶段都认罪,亲属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方谅解,有从轻处理的情节,同时考虑到被告与受害人的朋友关系等,法院当庭宣判:陈思思因交通肇事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关于焦点二获刑一年是否太短的疑问常州律师认为,陈思思一案的判决比较合理:“在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陈思思并没有逃逸,致人死亡也并非逃逸所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陈思思的家属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这也是对陈思思从轻判决的重要依据。”是否无证驾驶只是交警划分责任的判定标准,在量刑中并没有对此有专门界定,所以也不符合“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条件。法律和道德意识不一样,不能以道德标准来要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