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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应该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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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合同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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