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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合同律师-承揽人可将工作交由第三方吗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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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合同律师答:在定做人同意的前提下,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果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承揽人是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则可以不经定做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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