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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该如何防范另一方转移股权、股份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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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的股东在离婚过程中,可能面临离婚一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过程中恶意隐瞒股权、股份或者转移股权股份的可能,离婚的另一方当事人面对这种可能对自己严重不利的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犯呢?
常州律师的办案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中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股权分割,对于这些公司、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也是离婚谈判以及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焦点。因为公司、企业股东名册在工商登记处可以查询,隐匿财产的手段仅限于以他人名义入股,自己作隐名股东。而对于公司、企业的财产分割,主要问题在于公司财务不规范或“两本账”带来账目不实的问题,这个问题实践中如果没有证据是不好解决的,即便是由法院进行资产审计,结果往往也可能是“价值高、评估低”。
在对方有公司、企业股权且有转移的可能时,可以申请法院对于股权进行冻洁,在诉讼期间不允许股权的转让交易,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应该善于利用这种法律手段防止另一方恶意转让股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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