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3-2819-1215

律所简介

ABOUT

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社会活动能力强,在处理复杂、重大社会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点击这里

服务承诺

serviceS

以“专业、尽责、保障”为服务理念,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点击这里

客户评价

EVALUATION

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
点击这里

在线咨询

CONSULTING

常州律师服务网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优秀律师为您解答法律难题。
点击这里
常州刑事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为您服务 > 正文

常州律师-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差异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15

分享到:

首先企业与法人的概念为: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企业应当具有以下一般特征,即依法设立,有必要的财产,有相应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以及通常应具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类型,如根据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 法人与自然人相对,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通俗的说,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一是依法成立,即依法律规定,或经有关机关许可;
二是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
四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人也有不同的分类,如《民法通则》按法人的功能、设立方法以及财产来源的不同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 企业与法人均为组织体,他们之间有交叉重合点,亦有相异背离处。法人不一定是企业,企业也并非一定是法人。法人除企业法人外,还包括非企业法人,如机关法人、社团法人等。“企业也并非一定是法人”则非依一般常识所能理解,而这也正是理解本文主旨问题的关键所在,根据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我们可以将企业分为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
一、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企业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非法人企业便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主要区别在于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出资人(投资人)是否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依据前述法人的构成要件,除前三项要件与非法人企业相同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其独有的特征。在我国,法人企业最为常见的类型是公司制企业,其能以公司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股东出资后,其作为出资者通常情况下无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非法人企业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也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与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但是却不能独立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照2006年修改的《合伙企业法》,特殊的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企业中部分符合规定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余普通合伙人仍然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非法人企业本身的财产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时,企业的出资人通常需要对这些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非法人企业并非完全绝对独立的企业组织,其与企业投资人的关系较法人企业与投资人的关系更为紧密。 为了区分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向企业颁发的营业执照称谓亦因企业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对于法人企业则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者营业执照称谓增加“法人”二字。
二、税收政策的差异 正是由于是否为法人的差异,两类企业的税收政策相应的应有所差别。对于法人企业,因其完全独立于出资人,企业经营收入即为企业的收入,因而应对企业征收所得税;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如若对非法人企业本身征收所得税则无法理基础,非法人企业的投资人通常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故应对投资人于企业中获取的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而国务院则在《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中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在民事法律纠纷中,法人企业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并无疑问,困惑的是非法人企业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针对此问题,学理上有不同见解;常州律师通过上述分析,可得出以下矛盾对立的观点:既然非法人企业无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应当不能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由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较为适宜;而非法人企业虽不是法人,但其乃经济组织体,是经依法登记许可取得的实体企业,既然是企业组织,就应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为了定分止争,《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了进一步明确该条所述“其他组织”的具体范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这样,非法人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在法律实务层面得到了肯定。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艾默生UPS电源 艾默生UPS官网 艾默生空调官网 艾默生空调 艾默生精密空调 精密空调网 山特UPS电源 艾默生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