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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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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刑事律师-当事人应在何时提出回避申请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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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刑事律师:当事人有理由认为有关人员应当回避的,应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向法院提出。如果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才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参考:《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 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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