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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男子在镇政府跳楼身亡 警方称因经济纠纷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8-21
近日,关于“江苏泰州兴化市戴窑镇政府拖欠农民工程款,逼得其在政府大楼跳楼死亡!”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公安局今日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该男子系戴窑初级中学宿舍和食堂工程项目经理,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后在戴窑镇政府办公楼五楼厕所跳楼。
警方通报称,8月18日下午3时13分左右,戴窑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在戴窑镇政府办公楼五楼男厕所跳楼。接警后,警方赶往现场处置,戴窑镇卫生院组织了现场抢救,该男子抢救无效死亡。
据警方介绍,经初步调查,死者曹某,男,死亡原因系自杀。8月18日上午10时许,曹某被周某某夫妇等6人纠缠至戴窑镇政府,想要求镇政府提前预付已建戴窑初级中学工程的余款。此期间,曹某与周某某一方再次发生纠缠后,曹某在戴窑镇政府办公楼五楼厕所跳楼。
据悉,2011年泰州市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戴窑初级中学宿舍和食堂工程,曹某系工程项目经理。工程建设期间,曹某与周某某合作过程中发生经济纠纷,从而导致此事件的发生。目前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常州律师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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