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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做出的决议是否有效-常州公司律师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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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公司律师作答:公司股东会违反表决方式而做出的决议是可撤销的决议,并不一定无效,股东如果认为该决议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股东会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在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三款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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