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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司律师-公司被收购员工还能得到补偿吗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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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公司律师解答:如果单位和员工重新签订的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都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没有义务再给员工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新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已经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工资及福利待遇都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没有义务再给员工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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