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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司律师--公司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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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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